麥合平在受審。 新快報記者 張國鋒/攝
  深圳“12·11”大火一名主要責任人昨天在受審時爆驚人內幕
  新快報訊 記者張國鋒報道 造成16人死亡的深圳榮健農批市場大火,兩名主要責任人於昨天出庭受審。
  2013年12月11日1時30分,深圳光明新區公明辦事處根竹園社區榮健農副產品批發市場(下稱榮健農批市場)發生火災,事故造成16人死亡、5人受傷,過火面積1290平方米。
  昨日,涉及本案的其中兩名主要責任人——時任光明新區公明辦事處經濟科技發展辦公室主任的麥炳洪和時任光明新區公明辦事處城市管理辦公室案件審理科副科長、公明辦事處根竹園社區黨支部書記的麥合平在寶安法院一審公開審理。在庭審過程中,麥炳洪爆出榮健農批市場獲得《經營場所臨時使用證明》的內幕,稱當時是光明新區領導為推進當地經濟發展、走出金融風暴影響而強行推動的項目,其在明知榮健農批市場地處生態線內、無消防驗收程序等問題的情況下,依照領導指示仍作出該市場的可行性報告,最終由光明新區為榮健農批市場出具該證明,為後來的火災發生埋下了隱患。
  昨日的庭審並未當庭宣判,仍在進一步審理中。
  檢方指控

  麥炳洪:涉嫌玩忽職守罪和受賄罪
  檢方指控稱,被告人麥炳洪在擔任光明新區公明辦事處經濟科技發展辦公室主任,負責部門全面工作期間,未對其轄區內榮健農批市場報批經營證照的相關手續進行認真審核,為沒有辦理工程質量和消防安全檢驗合格手續的榮健農批市場辦理了《經營場所臨時使用證明》,使該市場順利辦理了工商營業執照,並持續經營至2013年12月11日火災事故發生。在榮健市場經營過程中,麥炳洪違反《公明辦事處黨政領導幹部及部門單位安全生產“一崗雙責”職責規定》之規定,應履行而未履行對該市場的安全檢查監管職責,構成玩忽職守罪。
  受賄罪方面,麥炳洪被指控兩項犯罪事實,為使許日送(另案處理)的榮健農副產品批發市場能辦理經營證照,麥合平與公明辦事處副主任黃海濤(另案處理)及麥炳洪進行溝通,希望黃海濤、麥炳洪提供幫助。麥炳洪同意,並利用職務之便為該市場辦理經營證照予以關照。因此,麥合平在2010年春節前,來到麥炳洪辦公室,送給麥炳洪“好處費”現金3萬元。
  此外,麥炳洪在任期間,受東江集團(控股)有限公司董事、財務經理張芳華之托,利用職務之便,多次為該公司下屬企業提供幫助,為表示感謝,2013年中秋節前,張芳華代表公司到麥炳洪辦公室,送給麥炳洪“感謝費”現金5萬港元。
  麥合平:除受賄外還涉嫌行賄他人
  檢方指控稱,2011年至今,麥合平在任深圳市光明新區公明統計辦主任、公明城市管理辦公室案件審理科副科長並兼任公明辦事處根竹園社區黨支部書記期間,利用其職權的便利,對在其轄區內違法經營的榮健農批市場負責人許日送(另案處理)給予關照,先後多次收受許日送給予的好處費,包括許日送為麥合平支付的聚豪高爾夫球會會員卡首期款18萬餘元,2013年2月至11月期間每月向麥合平姐姐麥肖色賬戶轉款榮健農批市場50%收益共計264萬餘元,兩項共計282萬餘元。
  2003年至案發,作為非國家工作人員,麥合平利用自己擔任公明辦事處根竹園社區黨支部書記一職,為許日送和榮健農批市場辦理營業執照一事提供便利,涉嫌收受許日送1222萬元賄款及約價值150萬元的建築材料。
  此外,麥合平還涉嫌向黃海濤和麥炳洪分別行賄5萬元和3萬元。
 
(編輯:SN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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