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微博)1月24日訊 據新華網報道,臺灣財政主管部門日前宣佈,2013年出售5000萬元(新臺幣,下同)以上,臺北市、新北市(合稱“雙北”)8000萬元以上的不動產,若房屋二胎未舉證買進成本,今年5月所得稅申報時,須以“實際銷售價”的15%作為房產交易所得。
  該部門負責人張盛和說:“這是推動實價課稅的第一步。”此舉旨在支票借款發揮抑制不動產炒作之效。此間媒體認為,這是財政主管部門因應高房價引發民怨,而對豪宅交易下的“重手”。
  新舉措不僅將適用於自用住宅,也包括商用不動產,如百貨公司、營業用店面等房屋。新舉措取消了臺北市分區課稅機制,未來臺北市轄內12個行九份民宿政區適用同一課稅標準,凡無法舉證房屋成本的賣房者,可按房屋評定現值的42%認列所得,但符合高級住宅定義的豪宅,則須按現值的48%課稅。
  據悉,有關主隨身碟管部門已掌握符合豪宅標準的成交案近1500件,其中“雙北”市價在8000萬以上的豪宅780件。
  根據島內所得稅法,不動產交易成交價格扣掉取得成本後,應申報財產交易所得稅。但多數民眾無法對成本msata進行舉證,因此只能以偏低的“房屋評定現值”作為稅基課稅,售屋獲利遭嚴重低估。
  例如,民眾去年出售一間臺北市豪宅3億元,以土地占交易總價的七成、房屋占三成換算,土地售價2.1億元、房屋為9000萬元。若賣家未舉證買入成本,稅捐部門將直接以房屋售價9000萬元乘以15%,售屋所得是1350萬元。今年報稅時,要將1350萬元所得併入綜合所得課稅,按40%稅率計稅,其售屋獲利應納所得稅是540萬元。
  但以前稅捐機關未能掌握售屋者成本時,只能以較低的“房屋評定現值”,乘以各縣市不同比率,計算售屋所得課稅,大約只有“實價”的五六折。
  張盛和指出,目前各地公告的房屋構造標準單價、耐用年數和折舊率多已沿用30年,未曾做合理調整,造成房屋稅負偏低。
  信義房屋企研室經理蘇啟榮認為,新舉措以房地比折算來看,稅值增加有限,但對市場氛圍會有較大影響。近年來出台的一系列調控政策已經讓高價房屋市場交易的速度減緩。
  永慶建設總經理葉凌棋表示,有獲利就要繳稅,符合一般社會大眾對於富人有賺就要繳稅的期待,但真正的頂級豪宅已被富豪們收藏起來,賣一戶少一戶,新措施不會衝擊“真正豪宅”市場。
  責任編輯:吳生林  (原標題:臺灣將對豪宅交易從重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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